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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百二十二章 学堂鲶鱼(第1页)

李钦载还是喜欢当初那个滕王。

那个稀里湖涂被自己敲诈得破产的滕王,那个带着自己玩斗鸡浑然忘我的滕王。

现在的滕王突然多了一些高尚伟岸的气质,李钦载反倒有些不习惯了。

大约李钦载天生对高尚伟岸比较过敏吧,他总觉得人性中那些真正高尚伟大的东西,是默然无声,绝不会让外人发现的,一旦被人看到,难免有些矫情的成分。

与滕王的关系变成翁婿后,李钦载与他的相处就不大愉快了,尤其是,敲诈与被敲诈的关系颠倒过来,李钦载成了被敲诈的对象,实在有些气难平。

金乡嫁给李钦载做妾这件事,更是让李钦载和滕王的关系降到了冰点,两人开始互相看不顺眼,这种关系在未来很长的时间内仍然不会改变。

翁婿对饮,气氛说不上融洽。

男人饮酒的状态很怪,一旦与自己对饮的人不对路数,酒量就会差了很多,几乎连平常酒量的一半都不到。

话不投机半句多,酒不投机半杯倒。

滕王醉得很快,几盏酒下肚就有点飘了,又喝了几盏,滕王索性原地醉倒,鼾声如雷。

李钦载没怎么饮酒,此刻倒是清醒得很,见滕王醉态可掬的样子,李钦载嫌弃地撇了撇嘴。

“小趴菜,下次喝酒去小孩那一桌。”李钦载不屑地道。

金乡瞪了他一眼,道:“你好意思说,还不快让下人将父王扶回房歇息。”

李钦载叹了口气道:“你爹究竟啥脾气,没人敬他酒,自己把自己灌醉了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来我家蹭酒喝呢。”

金乡幽幽地道:“妾身也是第一次见父王醉得如此快,以往跟那些名士雅客们饮酒,都是通宵达旦而不醉,兴致高昂之时击缶而歌,常以‘建安遗老’而自居,自谓世间仅余之雅骨……”

“今日父王与夫君饮酒,三两盏便大醉,想必是真的与夫君话不投机吧。”

李钦载讪讪一笑:“我若有个女儿被某个小痞子拐跑了,我也醉得特别快,不过我若醉了一定不会像你爹这么老实,说不定借着酒劲索性让女儿当寡妇了。”

金乡白了他一眼:“那你要多谢我父王的不杀之恩。”

第二天一早,李钦载难得起了个早,滕王要启程了,李钦载与金乡不得不将他送到村口。

滕王临走前站在村口打量着甘井庄的风景,见三面环山,庄子处在群山中间的洼地里,村外还有一条渭河流经。

怎么说呢,算不上穷乡僻壤,但也绝对说不上肥沃富饶,站在滕王这个局外人的角度看,甘井庄只能算是中庸之姿。

如果一定要把它拟人化的话,庄子就像一个大街上随便能遇到的卖葱大婶,壮实耐劳,孔武有力,干活是一把好手,但关了灯脱了衣裳,绝对勾不起男人的欲望。…。当然,这样的比喻不一定贴切,但很符合滕王的性格,只有他这种流连花丛的老渣男才能情不自禁做出这样的比喻。

李钦载和金乡夫妻俩并肩站在村口,金乡满脸不舍地看着滕王。

滕王打量过甘井庄的风景后,又看了看眼前这对夫妻,神情闪过几分痛惜,那表情活像自己的女儿被卖到穷乡僻壤给傻子当婆娘一样。

长长叹了口气,滕王终究什么都没说,转身上了马车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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