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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我就拦在了他前面:“用得着。”
女婿表情一变,偷眼看了一下表,不耐烦的说道:“那到底什么事儿,你快点。”
我答道:“那我就开门见山了——你身上这个小鬼,是怎么弄到手的?”
女婿一听这个,眼珠子顿时就瞪的跟死鱼一样:“你,你什么意思,什么叫小鬼,我听不懂。”
就他这个神态,眼神发散,手心出汗,摆明是在撒谎,听不懂才有了鬼。
程星河也忍不住了:“不靠小鬼,你就能当上人家的上门女婿?弟弟,拜托你买个镜子,实在不行撒泡尿照照也行。”
女婿一听“上门”俩字又急眼了:“我他妈的才不是上门……”
我答道:“你要是不着急,就慢慢掰扯呗。”
说着,我就对着表看了一眼。
女婿顺着我的视线一看表,顿时急了,甩手就要从我身边夺门而出,可他力气哪儿有我的大,怎么挣扎也挣扎不开,模样越来越慌张了:“你……你撒开!我他妈的让你撒开!”
时间不等人,他挣扎未果,像是真的慌了,这才哀求了起来,让我放他这一马,我就让他抓住最后的机会,尽快说完,就能出去干点想干的事儿了。
养那种东西的,一般都会在固定的时间,固定的供奉它,如果到了时间,供奉不上,就等于坏了规矩,必定倒霉。
之前那几个得了好运之后发疯或者自杀的,恐怕就是坏了规矩。
他既然跟不干净的东西在一起这么长时间,自然也对这个规矩心知肚明,实在没辙了,一边看表,一边才勉强说道:“我……我一开始也不知道,真这么灵啊!就还五分钟了,哥,我跟你叫哥还不行!”
我还来了兴趣:“五分钟嘛,你说的快点不就行了?听说那玩意儿挺贵的,你是怎么弄到的?”
女婿犹豫了半天,这才说道:“是……是我捡来的。”
捡来的?我跟程星河对看了一眼,这就有点稀奇了。
再一问,什么捡,原来是偷的。
女婿原来干过跑腿外卖,不过他是个皮笊篱命,不动脑子把自己该干的事情干好,而是习惯性的找了偏门——干了这一行,他就知道,这一行其实很容易偷到快递和餐。
这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,他可倒好,专门捡着自己人下手——趁着别的骑手上楼,他就把骑手小车里的东西偷来,从来没被抓住过。
靠着这个副业,他也能混上点温饱,也不在乎扣考勤什么的,整天还异想天开,寻思莫欺少年穷,哪天有个白富美倒贴他,不就什么都有了吗。
可惜他一直没碰见瞎的白富美。
那天他发现一个小哥的车里有个标记——那个标记是高保价物品,他顿时心里就痒痒了,立马就把那个东西给偷到了手。
回家的路上他还挺开心,寻思保不齐得是劳力士或者珠宝什么的——他还没看见过保价那么高的东西。
结果到了家一看,他就傻了——竟然是一个破木头小人。
雕工也他娘挺粗糙,要说是古董,也不像,八成是某种纪念物品,怕丢才保价的,这把他气得够呛,直接扔垃圾桶了。
可没想到,那天晚上他就觉出有人在摇晃他,隐隐约约的,还像是有人说话:“我饿……我饿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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